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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購買回 - 買回  

實體買回

   買回方式如下:
   1. 親臨買回:需備妥受益人原留印鑑
   2. 傳真買回:填妥買回申請書後傳真至(02)6608-8833
   3. 郵寄買回:填妥買回申請書後寄送至 台北市松江路87號4F萬寶投顧基金交易部
   
萬寶收到買回申請後,通知總代理向海外基金公司買回,萬寶投顧收到買回確認後即寄發交易確認書
   
您需至約定買回的銀行帳戶中,取回您所買回的價金。約定帳戶為您原先開戶時所填寫的買回銀行及帳號

註:
* 買回時,若帳上剩餘不滿1單位,則投資人須全數買回。
* 買回截止時間:每營業日上午8:00~下午3:00
* 本公司收到買回正本或線上買回時間超過上述營業時間,視為次一營業日交易。
* 如果此交易非您本人提出之買回申請,請您儘速來電確認。
* 若您對交易流程仍不清楚,歡迎您隨時向您所屬的服務人員或客服人員洽詢(02)6608-3998。
 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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